现就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;
二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,按照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(财综[2012]34号)等规定尚未补贴的,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贴;
三、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,不再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政策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列入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》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,具体办法另行明确。
随着国内家电行业已从增量市场转为存量市场,企业端面临着较大的出货和经营压力,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,有利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,减轻企业负担,让企业轻装前行、安心发展,增加行业利润,同时向消费终端传递出积极风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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